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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所讨论的,主要是指见于记载的由政府进行或主持的民族贸易,实际上,当时民间正常的民族贸易尽管受到官府的香港惠泽社群限制,依然存在,甚至在一定时期或一定地区是民族贸易的主流。我们知道,唐代一开始就对广大居民在周边民族地区的商贸等活动进行严格限制,其限制已经超过了单纯商贸的范畴,具有政治控制的因素在内。唐代建立伊始,就对居民在西北民族地区的活动进行硬性规定,其中包括唐代法律明文规定,凡是通过周边民族地区关卡者,须持有当地政府发放的香港惠泽社群通行证――“过所”,方可“度关”。对申请过所的度关者要求必须提供如下具体的材料:性别、年龄、居住地、家庭状况、度关理由、度关时间、保人姓名等内容。度关超过一个月香港惠泽社群时,只有及时申请更换由政府发放的“行牒”才有效,否则要受到不同程度的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