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权教在西方社会,以其现代化的变态形式招摇过市
唯恐产生岐见,这里有必要对与此相关的问题作一解析。有人以为,在发达的西方国家不存在拜权教,因为在那里通行的是公民选举。选举是很诱人的。但诱人的事物不一定全真实。虽然民众可以直接选举总统、选举议员、选举各级地方官员,但是选举出来的官员未必就是公民意志的结果。说西方国家的一部选举发展史就是一部肮脏史、一部欺骗史、一部营私舞弊史未免言过其实,显然,当选者毕竟是通过公民划选票而得出的结果。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的产物,它是民主政治对封建政治的胜利。选“举”,又是公民选举,权力自下而上来。从理论上讲,一“拔”一“选”两重天,两个世界,两种制度。问题在于,在一个拜物教发展到资本拜物教的社会里,什么行为能逃出金钱、资本的“手掌”?即令是在当今美国、日本这样的国家,没有巨资、没有背景,不要说你有一官半职,能挤入候选人行列已经是寥若晨星的事了。西方国家连绵为不断的政治丑闻,一而再、再而三地表明,权力仅仅是经济与政治的附庸而已。在这里,不是权力来自民众,而是出于政(治)经(济)。这只是权力的异化从拜权教发展到拜物教的一种变态形式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