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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僭主政体即最邪恶的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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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6-15 11:47:00 | By: jieku ] |
僭主政体即最邪恶的国家,不一定是发展的终结,《法律篇》中的一个段落里 讲明了这一点,这部分地重复了《政治家篇》的故事,并部分地与之联系在一起。 “给我一个由一位年轻僭主统治着的国家”,柏拉图在那里大声疾呼,“……他有 幸成为一位伟大立法者的同时代人,并因幸运的机遇与之相遇。神为他想为之造福 的城邦所做的事情,难道还会比这更多吗?”僭主政体,即最邪恶的国家,可以通 过这种方式得以改革。(这一点可与上面引述的《法律篇》中的评论观点一致,即 所有变化都是邪恶的,“除了邪恶事物的变化之外”。几乎没有什么疑问,柏拉图 在谈及伟大立法者和年轻僭主时,一定想起了他自己及同年轻的僭主们进行的各种 试验,而且特别是记起他对于改革小狄奥尼修斯对叙拉古的僭主统治的尝试。这些 注定没有好结果的试验,将在后面加以讨论。) 柏拉图分析政治发展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要弄清一切历史变化的推动力量。在 《法律篇》中,对历史的全面研究就是明确考虑到这个目的而进行的:“在这个时 期里,不是有千千万万个城邦诞生出来……而且其中每一个不都是曾处于所有类型 政体的统治之下吗?……假如能够做到的话,就让我们找出如此之大变化的原因。 我希望因此我们可以揭示政制产生及其变化的奥秘。”作为这些考察研究的结果, 他发现了这样一条社会学规律,即内部的分裂,由经济性的阶级利益的对抗激起的 阶级斗争,是一切政治革命的推动力量。但是柏拉图对这条基本规律的系统阐述甚 至走得更远。他坚持认为,只有统治阶级本身内部的反叛能够极大地削弱它,以致 可以推翻其统治。“任何一个政体内的变化,无一例外地产生于统治阶级本身内部, 而且仅仅产生于这个阶级成为纷争的中心场所之时”,这是在《理想国》中他的惯 用语句;而且在《法律篇》中,他说道(可能是指《理想国》中的这一段话): “一个君主政体,或任何一种其他的政府形式,到底怎样才能被任何人而不是其统 治者们本身摧毁掉呢?难道我们忘记了我们刚刚说过的话,即像前几天我们所做的 一样,当我们谈论起这个问题时说过的话了吗?”这一条社会学规律,连同对经济 利益是分裂的最可能原因的看法,成为柏拉图研究历史的线索。但是它还不止于此。 它还是他分析建立政治均衡即抵御政治变化所需要的必备条件的线索。他假定,在 古代最好或完美的国家里,这些条件都得到了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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